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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种业创新驱动发展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04-29

编者按: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20118号文件”)出台四周年之际,416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农民日报社和中国种子协会在京召开座谈会,与会专家代表就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种业创新驱动发展做了深入探讨。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20118号文件拉开了新一轮种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序幕,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今年3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组成了指导和推动现代种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体系,特别是《意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重大部署,对当前新一轮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推动种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种业发展思路清措施实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  张延秋

    201141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目的就是要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创新驱动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回顾4年来的工作历程,现代种业发展的方向越来越明确,措施越来越具体,成效越来越显著。加快种业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种业强国,关键要信念坚定、思路清晰、措施具体。

    一是健全市场导向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对种业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市场需要什么品种,就选育什么品种,什么技术能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就支持发展什么技术;扩大种子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话语权,使其真正成为种业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完善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组织开展科企合作,企业要担当创新主体责任;积极出台促进企业创新的扶持政策,积极利用种子工程、生物育种能力建设和商业化育种等项目持续支持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建设。

二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实行严格的品种权保护制度。加快推动《种子法》修改,重点围绕提高种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自主创新,严格市场监管,完善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保护、生产经营许可、法律责任追究等法律规范;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推动出台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尽快启动农作物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工作,构建全国统一的品种身份查询平台;开展打假护权行动,强化部门联合,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

三要落实政策措施,推动种业科技人才、资源、信息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流动。落实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机构与完成人权益比例和权属约定等权益比例试点,依托中国农科院建立成果交易平台,推动成果确权公开交易。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保留原单位待遇,采取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可在企业领取报酬;种子企业可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激励事业单位骨干科技人员。

种业基金助力创新驱动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祝顺泉

    种业基金注册成立,本身就是种业改革创新的产物。其特点是:一是专注于种业的长远发展,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二是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形成合力。三是市场化运作。基金以股权投入方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只参股,不控股,与企业的利益完全结合在一起。

    到今年3月底种业基金共批准投资项目13个,投资规模5.8亿元。从项目的分布看,一是参与隆平高科、农发种业的增发,进而参与这些企业的对外并购。二是参股江苏红旗种业、河南秋乐等重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提高种业科技、管理品种创新能力;三是与中种集团、金色农华、顺鑫农业等进行协同投资,支持广东金稻、山东鲁研等企业与科研院所脱钩,促进人员、品种、技术等资源要素向企业流动;四是投资爱种网和江苏、安徽的地方种业基金及科技部的种业基金,支持种业销售模式和种业投资体制的创新。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找准种业基金扶持的领域和环节。在工作思路上,坚持专注于种业领域,扶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做优做特。在项目选择上,继续支持一些重点骨干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鼓励这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改造升级。支持种业基地公司,鼓励按照商业模式对制种育种基地进行管理;支持科研院所与种子企业脱钩;支持具备条件的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平台企业。在投入机制上,利用股东方的优势,与财政、金融部门密切合作,积极探索股权投资、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联动的投入机制。

创新要素向企业聚焦

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司长  郭玮

    发展现代种业、建设种业强国,归根结底要靠一批竞争力强的种子企业把技术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目前,我国80%以上的育种人才、资源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种业创新要素,促进种业创新要素向企业聚焦,是种业体制改革的关键。但这一过程在实践中也并不一帆风顺,必须减小阻力、加大推动、增强吸引力,多方面着手,促进种业创新要素合理流动。

    减小阻力,就是要最大限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种业人才合理流动、创新成果优化配置。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育种科研人员对到企业工作有顾虑,就要改进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人才考核、职称评定上允许他们享受特殊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利用国家拨款发明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成果转移机制,强化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不能让它们束之高阁。

    加大推力,就是要最大限度调动种业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创新成果与产业主动对接。深化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研究人员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种业科研成果上市公开交易或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让各方从中得到好处,特别是让种业科研人员“名利双收”。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创新资源富集的优势,推进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1+N”协同创新,建立用企业市场需求“倒逼”良种研发的新路径,收益按比例分享,实现效益最大化。鼓励种业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为其提供融资、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增强吸引力,就是要最大限度强化种子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为企业主导创新创造条件。国家各科研计划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新布局的种业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家收集保存的种质资源等向种子企业开放共享。开展种业研发活动后补助,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四两拨千斤”作用,调动种子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创新驱动现代种业发展

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  陈萌山

    国务院8号文件系统提出了建设现代种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开启了现代种业发展的新征程。

    第一,明确要求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对于确立企业育种主体地位,构建我国现代种业市场体系意义重大。农科院高度重视“脱钩”工作,成立了种业科研改革领导小组。在脱钩上,坚持一所一方案,确保2015年底所办种子企业与课题组、与研究所主体、与事业体制“脱钩”;在配套措施上,加快种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研究、保护、转化,并协调各研究所与大型种业企业的合作,整合优质资源。

    第二,国家加强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基础性、公益性相关学科建设,对持续提高我国种业原始创新能力具有深刻影响。农科院依托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在作物种质资源、分子生物学、功能基因组等领域,支持59个种业基础研究团队开展长期稳定研究。牵头开展了小麦、棉花、黄瓜等农作物基因组学研究,发掘了一批有重要农艺性状的新基因,小麦多倍化杂种优势形成机理等多项研究取得重大进展,相关学术性成果在国际顶尖刊物上发表,8项成果获得了国家奖。

    第三,国家调动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积极性的政策规定,有利于打通种业科技要素向企业流动的通道。农科院组织作科所、蔬菜所、水稻所参加国家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试点改革,通过给科研人员“赋权”和“让利”,极大激发创新热情。“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去年813日正式挂牌启动,3个试点所的种业科技成果首次在交易平台上公开交易,金额达1972 万元。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加快实施权益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成果权利分享机制,拓展成果转化渠道,不断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二是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在作物种质资源创新利用、作物育种理论和方法突破、生物组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开展协同攻关和集成创新;三是强化种业科研支撑条件建设,新建国家作物种质库、作物基因资源与分子设计等种业创新平台,统筹建设一批专业试验基地,为种业试验研究、鉴定展示等提供条件支撑。

当体制改革的排头兵

江苏省种子站站长  邹芳刚

    坚持实行规划,坚决推进改革。8号文件出台之后,省政府除了出台一个实施意见外,还制定了一个种业的建设规划,这个规划规定了我们的改革分三步走,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小步快跑。

    坚持全面改革,激发企业的活力,保证改革不出短板。近两年按照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的部署,全省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多角度、全方位把江苏种业改革推向更高的层次。

    坚持扶优扶强。江苏具有多元化的企业支持体系,每年省财政斥巨资支持企业创新。我们的指标很简单,你发展了就支持,你不发展就退出。2011年江苏有种企300多家,现在150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下一阶段我们对推进改革有几点想法:第一,在全面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新理念上要有突破。种业改革到了深水区,体制的问题,品种的问题都不容回避,要解决问题就要加强研究,然后形成共识,通过新的理念建立新的体制。第二,我们的改革坚持又破又立,只破不立不行,只立不破也不行。当务之急是监管好市场,在充满假冒伪劣的市场里面,培育不出强企业、好产业。第三,以推广应用作为评价科技成果的唯一标准。我们现在合作的方式没有针对性,很多企业把这个钱变成利润了,没有投到创新上。现在要改变投资方向,通过政府的引导,真正建立起一个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充分协作的体系。第四要加快培养下一代育种家和企业家。创新驱动关键是人才驱动,要想尽一切办法,调动目前一线育种家和企业家的积极性,更为关键的还要做好前瞻性的布局,给有理想有能力的育种家、企业家打造一个好的平台。

民族种业迎来春天

天津德瑞特种业公司董事长  马德华

    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现代种业发展的好政策,全社会都感到中国种业的春天到了。德瑞特在过去的几年里在吸引优秀人才,形成优势团队,加大科研投入,建立育种系统,自建繁种基地确保市场供应,建立办事处销售模式,以服务促销售,保护产权,树立良好品牌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好的品种要有严格的繁种制度和体系作保障,为此,德瑞特从2011年即建立了独有的封闭繁种基地,德瑞特员工控制种子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将良种繁育置于完全控制之下,种子质量有了100%的保证。

    新形势下就如何保护企业提几点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要落在实处。目前蔬菜种子新品种研发时间太长,一般5年左右能完成,而品种生命周期也就5~7年。目前侵权违法成本偏低,建议侵犯品种权入刑按盗窃罪论处。

    落实税收优惠。目前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在各地落实情况不同。“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其实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但有的地方税务部门还是继续征税。希望媒体呼吁全社会关注种业、支持种业,形成良好氛围。

    尽快实施种子质量保险制度。种子质量问题可由种业企业设立质量基金来解决。

做好服务促进创新

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立秋

    国务院8号文件是里程碑性的,吹响了建设中国现代种业的号角。我们协会组织会员积极贯彻8号文件:一是促进中国种业信用体系的建设,通过企业信用评价,4年来有342家企业获得并保持了A级以上的信用等级,构成了中国种业信用体系的框架。二是促进科企合作,通过调研,总结出了五种模式,《农民日报》也进行了宣传。三是促进兼并重组,在投资公司和企业之间牵线搭桥。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办培训班,现场交流观摩,到国外去培训、考察,请国外专家来交流。

    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是8号文件后又一个推动现代种业发展的大政策。种业的战略驱动发展,协会要积极做好服务,大力促进创新:

    一是体制创新。重点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特别是民营企业和科研单位办的企业,应尽快进行股改。在股改时,积极倡导企业高管和研发骨干持股,研发骨干可以用成果入股,这样有利于调动高管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倡导在科企合作基础上,用股份制形式固定科企关系,把合作变成合伙。

    二是机制创新。主要是管理的创新,处理好企业内部管理统和分的关系。兼并重组应向更高层次发展,不能仅满足于报表的合并,更要注重研发的整合,发挥整体优势。同时,要倡导和创造积极向上、有社会责任心、有民族责任感的企业文化。

    三是科技创新。这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科技创新要靠人,当前的重点是在业内创造一个高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发明的氛围,不只是在口头上和文件里,要落实到具体待遇和股份上。多数企业科技创新靠科企合作,要从长计议,创新合作方式。研究科研人员进入企业的途径和政策障碍,向政府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四是加强种业信用体系的创建。在继续信用评价的同时,当前重点是销售的种子可追溯,标签说明全面真实敢负责。企业要有责任感,做到种子质量问题敢担当,意外自然灾害可商量。品种说明要学药品说明书,这样出了问题免冤枉。保护创新必须打假,要配合政府执法部门大力打击套牌侵权,切实保护品种权,孤立害群之马。

科企合作是发展方向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戴景瑞

    当前,正是农业生产的转型期,规模化建设的速度很快,规模也在加大,迫切需要适合机械化栽培、收获的品种,这样对提高每亩生产效益、提高农民的收入、增加产值都是非常重要的。国家抓住了这个关键问题,开展了玉米、大豆两个项目的科研攻关试点工作,玉米机收品种的选育是攻关的重要部分。这个攻关队伍体现了这样一个模式:组织熟悉市场、贴近农民、有竞争力,但缺乏科技资源的企业,与有育种材料、技术和人才优势,但由于实行课题组制的育种模式,力量分散、低水平重复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联合起来,发挥各自的潜力,开展联合攻关。这正好适合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期的客观需求,现在已经开始实施了,特别是玉米已经任务落实到位了。

    我个人向来主张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跟企业很好地合作,但怎么合作,国家的推动力很重要,这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实际上,国外一些国家起初也是以科研院所或者大专院校为研发主体,慢慢地过渡到了以企业为中心。现在,美国已经形成了几个大型的企业,主导了大部分但不是全部的研发过程。今后,我国种业要发展壮大,就要真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通过种子企业自身研发能力的提升,来推动种业的发展。

    但是,问题来了,种子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靠什么?一是靠企业自身的投入,储备大量人才,从而提高种子研发能力和水平;二是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很好地合作,由过去重点面向生产实践,逐步提升研发水平,向高端的、非基础性的研究转化,为种子企业的科研工作培养人才提供资源,进而提供科技支撑。

另外,我们还在培养人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举办了全国性的培训班。“竞雄玉米育种学校”把全国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的年轻人聚集在一起,把玉米研发的最新信息、最新技术传输给大家。同时,也组织种子资源的交流和交换,建立了一个合作很好的基础和机制。通过培训,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的资源跟企业能够更好地沟通,我们定立了一个有偿的交流协议,每年都有交换。从人才培养、资源交换和技术提供这三方面来推动科企合作,壮大企业的研发实力。

    (摘自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