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种业信息网,来稿请发至 jsszzglz@163.com ,谢谢支持!
首 页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品种管理 行业管理 质量管理 种业协会 办事指南 苏农云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管理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12-21

苏农计[2015]123

   

各有关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5]184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储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定有效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编制好滚动投资项目计划十分重要。按照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要求,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政府投资原则上不予支持;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不得列入年度实际投资计划。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和本单位的政府农业投资项目宣传、储备、审核与报送工作,为积极争取农业投资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投资重点领域和方向,科学确定投资计划编报规模依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中明确的思路、原则和支持领域,编制出一个适合当地经济发展需求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初次填报应包含项目名称、所属行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与内容、预计开工完工时间、总投资、资金来源、已下达投资、未来三年分渠道投资需求、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项目入库后,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和实施进展,及时更新填报,逐步补充完善项目内容。

三、切实做好沟通衔接,协同推进项目储备工作有序进行。一是科学处理好滚动投资计划编报与“十三五”相关规划的衔接,将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相关规划中,并注意做好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的对接。二是要坚决贯彻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对由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的项目,要主动与其沟通衔接,及时提出行业项目储备的审核意见,协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编报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

  四、准确把握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周期,按时报送项目储备信息和材料。根据农业部要求,201731前为工作过渡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151130起至2016820止,我委将于每季度末月1日前,对入库项目及其填报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储备并反馈市、县级农业部门和省直单位;第二阶段自201691起至201721止,请结合我委反馈信息和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时间要求进行审核,并正式行文将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报送我委。201741起,每年4月至次年3月为一个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周期。一是库内审核推进。每年41日至91,我委结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集中审核报农业部并反馈储备项目。二是结合年度计划报送。每年91日至次年320日,我委将形成三年滚动计划,并反馈市、县级农业部门和省直单位,审核后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并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联系人:省农委计财处  刘伟星

 联系电话:025-86263715

 电子邮箱:392369574@qq.com

附件:《 农业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5]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