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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12-31
 

各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种子企业:

为及时掌握最新种业信息,做好2016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全国农技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农技种201564号),现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种业信息统计

种业基础信息是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反映行业发展趋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行业管理,制定行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种子管理站和种子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克服时间紧、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安排熟悉业务、熟练电脑操作的人员具体负责基础信息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各级种子管理站要指导辖区内种子企业做好信息填报工作,确保辖区内持证种子企业无漏报、缺报。

二、如实填报信息

各级种子管理站和种子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基础信息。种子企业上报的基础信息应保持年度间相互衔接,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数据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所报信息将作为今后种子项目申报、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及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主要依据,对不按要求上报基础信息或基础信息填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列入失信企业名录。各级种子管理站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反映种子管理机构管理现状及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生产与使用等情况,对企业上报的基础信息数据予以保密,不得向其他企业公开。

三、按时上报基础信息

今年种业基础信息仍通过全国种业管理与经济运行信息调度系统http://1.202.195.251:88/ZYJJYX/Login.aspx)填报,登录名与密码不变。各市持有效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录由我站统一告知各市负责基础信息人员。

请各市级种子管理站于2016125日前通过全国种业管理与经济运行信息调度系统提交辖区内所有种子管理机构基础信息,2016315日前提交辖区内所有持证企业基础信息,并分别行文上报报表说明报表说明应包括辖区内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基本情况、年度间变化,统计上报情况、未报单位名称和原因及2015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全国种业管理与经济运行信息调度系统用户手册及填报说明可登录全国种业管理与经济运行信息调度系统下载或在江苏种业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陈冬平   李燕

联系电话:025-86263534

附件: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