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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的通知(苏农办农〔2013〕16号)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06-20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
    为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及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3〕9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是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供种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清查行动有效开展。全省49个粮食主产县(具体名单见附件2)要统一对辖区内所有种子经营门店开展信息登记和逐一清查行动,其他县(市、区)也要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联动,确保实效。此次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由各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具体实施,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清查工作进度、质量和实施效果等进行随机抽查和指导,省农委将不定期对重点县的清查行动进行督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争取各方支持,完善联合行动和办案机制,收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确保清查行动取得实效。
    三、摸清情况,认真总结。此次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根据农业部统一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种子经营门店信息进行普查并登记造册,摸清实际情况,对在清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认真总结。各县(区、市)于7月10日前将行动总结及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市于7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行动总结及信息汇总表报省种子管理站。
    联系方式:省种子管理站行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25-86263534;电子邮箱:lee@jsagri.gov.cn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的
通知
      2.全省粮食主产县(市、区)名单
      3.种子经营门店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