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便〔2022〕2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提升种业统计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种业发展状况,全国农技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农技种〔2022〕1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于2022年2月23日前完成本辖区统计对象确定、统计任务分配以及种业工作职责情况表、统计工作责任分工表的在线填报;各县(市、区)、设区市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4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种业工作情况报表和种子经营企业情况报表的填报审核工作。农作物品种推广情况统计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作物品种应用面积统计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1〕231号)执行。
联系人:省种子管理站,徐瑶,电话:025-86263567;厅种业管理处,周海丰,电话:025-86263215。
附件: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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