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种业信息网,来稿请发至 jsszzglz@163.com ,谢谢支持!
首 页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品种管理 行业管理 质量管理 种业协会 办事指南 苏农云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管理 >> 通知公告
新版《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正式发布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11-26
 

 

近日,省农委公布了《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自201511日起施行。江苏省农林厅20027月修订的《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200910月印发的《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品种审定是新品种进入市场推广的重要准入事项,对新品种选育开发具有重要影响。现行的品种审定规定自2002年修订以来,已实施了十余年,部分条款内容已不适应我省当前现代种业发展。本次修订主要依据农业部新颁布实施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以及近年来国家和省关于种业发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修改,使其更加符合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品种审定和管理要求。

新修订的《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主要有五大变化:一是调整了主要农作物范围。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调整为: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大麦,其中,新增加大麦为主要农作物,西瓜辣椒不再作为主要农作物;二是开通企业商业化育种绿色通道。《规定》明确规定,鼓励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具体细则将由品种审定委员会制定;三是进一步提高审定结果科学性和公正性。将水稻、小麦和玉米等大宗农作物的同一生态区试点数增加到10个以上,试验内容增加丰产示范试验、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DUS测试)DNA指纹检测、转基因检测,同时增加了试验公示制度,使审定过程和结果更加公正透明; 四是实施试验奖惩制度。强调了试验申请单位、承担试验单位以及试验工作人员责任和义务,同时对试验和审定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五是突出强调品种退出管理。品种退出作为《规定》单独章节重点提出,对审定时间超过10年,失去推广价值的品种等6种情形的品种将实施退出。

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刚出台了《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82号),我省种业大展正进入深化种业体制改革的新阶段。新《规定》的施行,进一步规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试验、审定与退出管理,对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品种权保护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审定规定全文链接地址:http://www.jsagri.gov.cn/announce/files/610118.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