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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省际联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10-29
苏种〔2012〕27号
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执行情况省际联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省际联查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2〕29号)的要求,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定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省际联查行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次省际联查行动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管工作。各地要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职责,认真总结《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成效,加强自查、评价,确保联查、复核、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管。各地要组织熟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认真对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开展审批文件、许可条件、审批程序等的自查;实地查验辖区内持证企业的资质条件(财务状况、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场所等);全面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省将结合农业部省际联查活动,对各市审批档案文件和持证种子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促进许可后监管工作常态化。
    三、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查找原因,涉及的违法违规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许可要依法撤销。进一步加大不合格企业的清理力度,对不按时上报种子生产经营信息,或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或已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依法注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认真总结。各地要认真总结《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分析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并填报相关统计表(附件2-6,可从江苏种业网下载中心下载)。各县将书面总结及附件表格报各市种子管理站,各市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汇总电子表格报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李燕;电话:025-86260027;电子邮件:lee@jsagri.gov.cn。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省际联查行动的通知(InfoDetail.aspx?InfoId=1010&TypeId=2
             2、当前有效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统计表
             3、当前有效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统计表
             4、2012年已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名单
             5、2012年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情况统计表
             6、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情况统计表
 
 
 
抄送:各市农委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