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管理办法》(苏农规〔[2009〕]4号)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52次会议审议,并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为期1一个月的公示,决定对省级审定的“扬麦158”等12个小麦品种、“镇油2号”等5个油菜品种实行退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退出品种不再核发生产许可证。,已生产的种子在生产许可证期满后1年内允许销售,满1年后按未经审定品种进行管理。
附件:江苏省第四批退出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名录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1月8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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