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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交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11-18


苏种〔20152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江苏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品种标准样品制度,我省对审定品种的标准样品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仍有部分审定品种没有提交标准样品或标准样品不合格,需要补交国家和省级标准样品,有关通知如下:

  一、补交范围

     通过江苏省审定但未提交标准样品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大豆的有效品种(未退出),以及已提交但不符合要求的有效品种(详见附件1)。

     二、样品数量

 (一)国家标准样品:常规稻品种2公斤、杂交稻品种2.5公斤;玉米杂交种3公斤、常规种2公斤;小麦5公斤;大豆7公斤;棉花常规种2公斤、杂交种3公斤;油菜常规种300克、杂交种500克。

(二)省级标准样品:玉米品种5.0公斤,小麦、水稻、大豆和棉花各4.0公斤,油菜品种1.0公斤,每个品种的标准样品分成等量的两份。

     三、具体要求

(一)样品要求。样品提交单位对送交样品真实性负责,确保所提供标准样品与品种权保护样品、以往提供的标准样品一致,征集的样品经比对,如发现不一致,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出。标样种子优先选择新收获的种子,质量符合国家种用标准,数量足够,未经过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二)包装要求。标准样品统一用尼龙网袋包装,外面用纸质包装袋套封,国家标准样品如果数量太大,可以分开包装。外包装纸袋应有足够的强度,不易在邮寄中破损。包装纸袋上须注明: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审定编号、样品重量、选育单位等样品信息。外包装袋统一用盖有选育单位公章的封条封缄,再用透明胶带加封。另外,国家标准样品每一包装袋内请务必放入防水、防潮的种子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审定编号、提供单位、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为便于国家保藏中心分装和长期保存,每一品种包装袋内请放入6个以上种子标签

(三)信息填报。品种选育单位要同时提供《品种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和《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提交清单》(附件3)。

(四)时间要求。此次补交的标准样品统一于20151230日前送交,夏熟作物种子标准样品最迟于明年830日前完成送交,以后当年提交审定的品种于通过审定后一个月内送交标准样品,预期不交将按照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相关规定实施退出。

(五)寄送要求。样品包裹可专人送达或直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普通包裹邮寄。《品种真实性承诺函》和《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提交清单》与标准样品分开寄送, 《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提交清单》同时以WORDEXCEL文本格式发邮件至jsseedzg@163.com邮箱。

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号江苏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邮编:210009,联系人:杨华、杨新玲,025-8626353183132360

 

附件: 1、需补交标准样品品种清单

内容附件: /upload/2015-11-18/033550b9a396bea53b87bffc5430ac9e.doc

2、品种真实性承诺函

内容附件: /upload/2015-11-18/04d302386e87cf15b69958900dc23e43.doc

       3、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提交清单

内容附件: /upload/2015-11-18/c370f7c2e42bc559ca08a1487e8ecb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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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