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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秋熟作物品种多渠道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2-07-29

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实施企业,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扩区试验实施单位,各渠道试验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单位:

    为切实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多渠道试验规范管理,有效提升试验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水稻品种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技种函〔2022206号)、《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玉米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技种函〔2022245号)《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大豆品种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技种函〔2022202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国家和省两级秋熟作物多渠道试验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试验方案落实情况。检查2022年国家及省水稻、玉米大豆品种多渠道试验方案执行和试验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扩区试验的试验主持、实施单位和承试单位等各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二)田间试验质量及规范性情况。现场检查各承试点试验质量及试验规范性执行情况,包括试验场地的基本条件、田间试验设计、试验管理水平和抗性鉴定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等。

    (三)试验组织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实施企业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扩区试验实施单位是否建立合格的试验档案,是否组织试验考察和试验培训,试验工作是否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等。

    二、时间安排

    8—10月中旬

    三、检查方式

    (一)试验实施单位自查。各省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实施企业、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扩区试验实施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恰当的方式,组织开展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扩区试验自查,自查试验点数应达到试验点总数的50%以上,根据要求(见附件1)认真完成试验自查报告,并在检查后半个月内将评价表WORDEXCEL文档和评价表盖章扫描件发至我站品种管理科各作物联系人邮箱,同时报试点所在市种子管理站及相关单位

    (二)各市统一检查。请各市种子管理站及相关单位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本辖区内的国家及省水稻、玉米大豆品种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扩区试验进行统一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分作物填写试验检查评价表(附件2)。对田间现场以及试验记载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各市检查试验点数应达到本市该作物试点总数的50%以上,并在检查后半个月内将评价表WORDEXCEL文档和评价表盖章扫描件发至我站品种管理科各作物联系人邮箱。

    (三)省统一抽查。我站根据各市上报情况,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对抗性鉴定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其它事项

    本次试验督查重点是田间试验表现,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淘汰多渠道试验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按照试验自查报告、检查评价表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核查、评价、记录,市级检查原则上不安排室内情况汇报和座谈交流。请参与单位与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工作纪律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完成检查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检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及时与我站品种管理科联系。

    省种子管理站各作物联系人:

    水稻:宋锦花  13851668161   1095397928@qq.com

    玉米:张玉明  13057677695   359394701@qq.com

    大豆:冷苏凤  13951784312   lengsufeng@163.com

 

    附件:1. 2022年江苏省秋熟作物品种多渠道试验自查报告格式

          2. 2022年秋熟作物品种多渠道试验检查评价表

          3. 2022年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承担单位

          4. 2022年玉米品种多渠道试验承担单位

          5. 2022年大豆品种多渠道试验承担单位

 

 

 

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728

内容附件: 附件1.2022年江苏省秋熟作物品种多渠道试验自查报告格式.doc

内容附件: 附件2. 2022年秋熟作物品种多渠道试验检查评价表.xls

内容附件: 附件2 表格评价指标说明.doc

内容附件: 附件3-5:2022年水稻、玉米、大豆品种多渠道试验承担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