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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审定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11-24
 

关于做好审定品种标准样品征集

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18号),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现就加强审定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通过江苏省审定和国家审定但未提交标准样品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大豆品种,以及已提交但不符合要求的品种(附件1、附件2)。已退出的品种可不提供标准样品。

     二、样品数量

 (一)国家标准样品:常规稻品种2公斤、杂交稻品种2.5公斤;玉米杂交种3公斤、常规种2公斤;小麦5公斤;大豆7公斤;棉花常规种2公斤、杂交种3公斤;油菜常规种300、杂交种500

(二)省级标准样品:玉米品种共5.0公斤,小麦、水稻、大豆和棉花每份各4.0公斤,油菜品种共1.0公斤,每个品种的标准样品分成等量的两份。

     三、具体要求

    (一)样品要求。样品提交单位对送交样品真实性负责,确保所提供样品与品种权保护样品一致,征集的样品经比对,如发现不一致,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出。标样种子优先选择新收获的种子,质量符合国家种用标准,未经过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二)包装要求。样品用尼龙网袋分装,外面用纸质包装袋套封。外包装纸袋应有足够的强度,不易在征集和转运环节中破损。包装纸袋上须注明: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编号、样品重量、选育单位等样品信息。外包装袋统一用盖有选育单位公章的封条封缄,再用透明胶带加封。

    (三)信息填报。各品种选育单位要同时提供《品种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和《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登记表》(附件4)。

    (四)时间要求。此次征集的标准样品统一于20141215前送交,今后夏熟作物种子标准样品于每年830日前,秋熟作物样品于每年130日前完成送交,当年提交审定的品种于通过审定后一个月内送交标准样品,预期不交将按照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第六章第36条规定实施退出。

    (五)寄送要求。样品包裹可专人送达或直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普通包裹邮寄。《品种真实性承诺函》和《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登记表》与标准样品分开寄送,同时发邮件至jsseedzg@163.com邮箱

    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号江苏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邮编:210009,联系人:杨华,025-8626353113770566861

附件 1.需提交国家标准样品清单


2.需补交省级标准样品清单


3.品种真实性承诺函


4.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