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监管企业纳入常态化管理,记录监管信息台账。
2、根据经营种子品种信息情况,市场反映情况,农户信用评价情况将种子经营监管分为黄牌警告和红牌警告。
3、开展诚信种子经营门店的创建活动。
4、针对市场反映强烈,以及农户经常上访或反映集中的门店负责人,采取约谈方式,记录在案,签订责任状,一旦有事故发生,要负责处理,严重的将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5、对所经营的种子品种,除监督抽查外,其他所有品种出售前都要向县种子管理站申请做种子发芽率实验和水分检测。
6、根据农时,在县电视台适时制作专题栏目,向广大经营户和农民宣传法律、法规,传递品种信息,告诫经营购买使用注意事项。
7、对外公布举报电话:0516-89656680 13775910096
QQ:2315474034
201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