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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农委将3月份定为“新修订《种子法》宣传月”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03-15

  

日前,宝应县农委发出通知,将3月份定为“新修订《种子法》宣传月”,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有“一个座谈会,二个培训班,五项措施”。

一个座谈会。即组织种子生产经营批发主体座谈会。 一是学习新《种子法》,并就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二是要求各个连锁经营企业内部举办新《种子法》学习培训;三是按照新法要求进行备案。

两个培训班。一是全县种子经营人员培训班。对全县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培训,让种子生产经营者遵守知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明白种子经营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突出强调种子生产经营户是粮食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全县粮食种植大户(种植合作社)培训班。对全县百亩以上的进行粮食生产的种植大户(或从事粮食生产的种植业合作社)进行培训,突出新法的新要求新规定,引导规范用种行为;加快推动种子法律进村入户,普及用种知识和维权常识,强化消费权益保障和社会监督,增强用种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项措施。一是强化登记备案。即对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要在2016年春季水稻种子销售前向县种子管理站进行备案。同时要求对从省外相同生态区引种的,向本省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二是备种情况调查。对粮食种植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春夏播种子自备情况进行调查,要求做好自备种子的芽率自检工作,以确保用种安全。三是强化品种应用指导和推广服务。发挥县级种子管理、推广部门在品种推荐和撤销审定、登记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应用品种综合性状和种植风险评估制度,为品种推广和撤销审定、登记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品种布局规划研究,以服务农业生产为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品种应用情况调查,准确把握品种应用趋势,优化县域品种应用布局,发布我县粮食生产主推品种公告。四是市场秩序检查。县农林行政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要突出重点区域市场、重点经营主体、重点作物品种、重点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企业督查、市场检查和基地巡查,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严格执行违法责任人行业禁令规定,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高压氛围。五是立体化宣传。在县农委组织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的基础上,各镇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立体化宣传。一是通过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活动进行宣传。要组织辖区内的农资经营户将优质放心农资送进村送到户,要发放品种介绍、品种说明书,对相应农资进行客观说明。二是通过电视广播、宝应日报、宝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新法宣传。三是利用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新修订《种子法》的宣传。每镇交通要道悬挂横幅不少于两条,张贴标语不少于200条,对每个农户要发放种子购买、使用明白纸。四是要利用黑板报、学习园地等宣传栏开展新法的宣传学习;还要利用“宝应农业”、“种田大户”等微信群、QQ群将新法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