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审(认)定对激励品种创新、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种业发展具有引导作用,《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将是新修订的《江苏省种子条例》最重要的配套规章。4月10日,根据省种子管理站要求,南京市种子管理站在充分学习、研讨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南京市属教学科研育种单位、推广部门、种子管理站、在宁种子企业等单位负责人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领导到会讲话。会议还特别邀请了育种专家江苏省农科院王才林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徐勇教授作专题辅导。
会议对两个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讨论,认为两个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江苏省种子条例》精神,在内容上、程序上、制度上体现了连续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本着简化程序、加快新品种应用等原则提出了修改和建议。(南京市种子管理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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