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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9-03-26


 

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的通知

苏农办种〔2019〕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维护,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18〕6号)要求,现就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辖区内所有种子交易市场、经营门店、代销网点及其销售的玉米、水稻、棉花种子以及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所经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规范,二维码信息是否符合规范并且可追溯;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门店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未审先推或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行为;是否存在销售“白皮袋种子”等行为。

       检查中应抽取一定比例的品种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检测,所有样品均进行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检测,玉米、水稻种子样品同时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真实性田间种植鉴定。

       二、组织方式

       本次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采取各市、县(市、区)全面自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本辖区检查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将派出检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种子市场抽查和暗访(人员组成及任务分工见附件),主要听取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情况专题汇报,检查种子经营门店,并对重点品种进行抽样。抽查和暗访覆盖所有县(市、区),每个设区市重点检查2个县(市、区),并进行抽样;其余县(市、区)进行市场暗访。本次抽查和暗访工作自4月1日开始,4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根据各地种子市场启动情况确定。

       三、检测分工

      (一)常规质量指标检测。所抽取样品的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常规质量指标检测,有检测资质的,由各抽样单位自行组织检测;无检测资质的,将初检不达标的样品及时送附表1安排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二)品种真实性、纯度和转基因检测。省将统一从各市、县抽取的玉米、水稻种子样品中选取重点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纯度和转基因检测,由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统一安排,品种真实性与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安排见附表2。检查抽样工作结束后,各地按统一要求,将水稻真实性和转基因室内检测各100克、田间种植鉴定200克,玉米真实性和转基因室内检测各100克、田间种植鉴定300克样品分样后分别包装,统一寄送至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安排检测。

      (三)指标检测分工。厅检查组抽查样品及市场暗访所购买样品的常规质量指标检测分工见附表3,品种真实性和纯度、转基因检测由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统一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加大检查力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不走过场。对于种子交易市场、经营门店、代销点等经营主体,检查覆盖率不低于70%。对于近年来各地各级农业部门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品种,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品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实施全覆盖抽样。

     (二)严格规范程序,依法严厉查处。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扦样、检测和执法检查程序,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确保每个样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检打联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档案不健全等违法行为,及时做出处罚。对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等问题,要依照《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并对案件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公开。

     (三)及时开展检查,确保按时报送。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及时启动检查抽样工作,抽样检查工作完成后,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所抽样品信息统一上传到“江苏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与检验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02.17.138:8888)平台,样品三项常规质量指标检测结果于4月30日前,由市级种子管理机构汇总后,连同本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抽样检查工作总结统一报省。

      (四)重视督查暗访,及时跟进反馈。各地要强化统筹,主动作为,抽调精干力量积极配合省抽查和暗访工作,确保此次抽查和暗访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抽查和暗访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将结果汇总上报,我厅将对发现的典型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作为2019年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在检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进行跟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报省,确保种子市场整治取得实效。

      联系方式:省种子管理站孙昕,联系电话:025-86263533,电子邮箱:jsseedsdb@126.com。

      附表:1、自查样品常规质量指标检测任务安排表

                2、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种植鉴定任务安排表

                3、市场检查抽样和暗访人员及任务分工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附表1:

 

自查样品常规质量指标检测任务安排表

 

承检机构

样品来源

南京市农产品质量检测院

南京、无锡、常州

扬州市种子产品质量检验站

扬州、镇江

淮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淮安、连云港

盐城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盐城、南通

阜宁县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泰州、苏州

宿迁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宿迁、徐州

 


附表2:

 

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种植鉴定任务安排表

 

作物种类

承担单位

杂交水稻

南京市种子管理站、淮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杂交玉米

徐州市种子管理站、南通市作栽站(种子站)

常规稻

晚 粳

苏州市种子管理站、金坛市种子管理站

迟熟中粳

扬州市种子管理站、泰州市种子管理站

中熟中粳

宿迁市种子管理站、盐城市种子管理站、连云港市种子管理站

淮北

徐州市种子管理站、连云港市种子管理站



附表3:

市场检查抽样和暗访人员及任务分工表

组别

组成人员

检查、暗访市别

检查、暗访门店数

检查抽样、暗访购买样品数

样品检测

第一组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3人、省农业农村厅1人

南京、镇江

每县不少于2个乡镇3个门店

每县不少于3个

淮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第二组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3人、省农业农村厅1人

淮安、宿迁

每县不少于2个乡镇3个门店

每县不少于3个

连云港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第三组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3人、省农业农村厅1人

徐州、连云港

每县不少于2个乡镇3个门店

每县不少于3个

盐城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第四组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3人、省农业农村厅1人

盐城、南通

每县不少于2个乡镇3个门店

每县不少于3个

扬州市种子产品质量检验站

第五组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3人、省农业农村厅1人

扬州、泰州

每县不少于2个乡镇3个门店

每县不少于3个

宿迁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第六组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3人、省农业农村厅1人

苏州、无锡、常州

每县不少于2个乡镇3个门店

每县不少于3个

南京市农产品质量检测院